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教育,没固定的学区。其中,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儿发展为原则。
各幼儿园6月15日发布招生通告,7月1日至2日办理报名手续,7月6日公布入园新生名单。
答:需凭不动产证、户口簿、婴幼儿出生证和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到居住地附近幼儿园登记,经审核同意后,即可入园。
(1)户口簿、父母在我区现居住地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婴幼儿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体检卡(由妇幼保健部门体检);
(2)父母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工作的证明(有连续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公司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
答:各幼儿园根据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收费,不得自立名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择园费。低保对象子女入园,根据《关于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收费减免问题的通知》(常价费〔2002〕284号)精神,酌情减免。
新北区启用“常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入学信息采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信息、配偶信息、家庭房产信息等入学必须信息,就可以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在信息采集中遇上问题、困难时,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以依次通过下列方式,寻找答案,寻求支持。
公办小学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适龄儿童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民办小学按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2)6月7日至6月27日,通过招生入学系统,进行小学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3)7月1日至7月3日,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民办学校接受报名。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主城区外的适龄儿童直接到民办小学报名。每位适龄儿童限报一所民办小学,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4)7月12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答:在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登记后,在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段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带上孩子,凭户口簿(儿童和一名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簿)、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学区内的小学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答: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在新北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身个人全产权的住宅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领取房屋租赁证的房屋(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
答:产权证是指住宅房屋不动产所有权证(不包括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不动产所有权证),产权人是儿童父母或儿童本人。
答: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常住户籍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不一致,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学区的主要依据。
5.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但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产权证,该如何入学?
(2)父母婚后、孩子出生后,父母一方和孩子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
6.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孩子出生后三人的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从未迁移过,并且实际长期固定居住在一起,这类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如果适龄儿童的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即使孩子出生后户籍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处从未迁动过,也应回到孩子父母的产权证所在的学区入学。
答:以父母一方和儿童户籍所在、且实际居住的那套住房所在学区来确定就读小学。
8.儿童户口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常住的,而父母双方户籍不在本市的适龄儿童该如何入学?
答:若父母双方为不在本市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等,可凭相关证明在该学区小学入学。除上面讲述的情况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答:适龄儿童父母无合法固定住所,父母一方和儿童户籍一直都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且实际居住在有共有产权证的那套住房里,可以到共有产权证住房相对应的小学报名入学。如果适龄儿童父母有合法固定住所,该儿童则应到父母合法固定住所相对应的小学入学。
答:全家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答:具有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户籍、家庭已购买唯一新建住宅房,但尚且还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的适龄儿童,由新建住宅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12.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的公办小学学区内的二手房购买者子女入学有何规定?
答:实行学位使用周期管理的公办小学新生入学,其父母原则上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7月1日)办理好二手房产权证及儿童和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学区内的每套住房,六年内只能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除上面讲述的情况外,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本年度(2020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30日之间)拆迁,但未重新购房,应出具有关部门证明和相关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仍安排到拆迁房对应的小学入学。
答:适龄儿童家里房屋往年拆迁后,但未重新购房,家长应出具有关部门证明和相关材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与暂住地相对就近、且有空余学额的小学入学。
答:家里房屋拆迁后已重新购房,不论是何时拆迁,适龄儿童都应到新居住地对应的小学入学。
答:(1)试行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校按流动就业创业人员积分入学管理细则积分入学(薛家镇、奔牛镇、西夏墅镇、孟河镇、春江街道)。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一定要通过招生入学系统来进行入学信息采集,按当地积分入学政策要求办理手续。参加积分的随迁子女若有意愿报名就读民办小学,可直接到民办小学现场报名。
(2)未试行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学校(除薛家镇、奔牛镇、西夏墅镇、孟河镇、春江街道外)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符合下列入学条件的,能够直接进行入学登记。
③父母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凭证,与当地公司连续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有工商营业执照。
登记办法: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打开“我的常州”手机APP,进入“教育服务”版块,点击“入学信息采集”栏目,输入学生信息、配偶信息等入学必须信息,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
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段内,带上孩子和上述材料、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到学校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不符合条件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若有意愿报名就读民办小学,可直接到民办小学现场报名。
答:港澳台胞、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本区居民享受同等待遇。就读义务教育起始年级的,有房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房产所在学区小学就读;无房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公办学校就读。就读非起始年级的,原则上按上述办法办理。如学区学校学额已满,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就读。
港澳台胞子女入学,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房屋产权证,在房产所在学区小学或居住地附近小学进行信息采集登记。
企业和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子女入学,其父母应办好居住证后,为子女在招生入学系统完成信息采集登记,并在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段内,带上孩子,凭居住证、合法固定住所证件、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房产所在学区小学或居住地附近小学办理现场审核手续。
企事业单位引进异地人才是指我区范围内,有关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子女申请就读时,需带好以下四项材料:(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口簿、居住证;(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注册电子备案表;(3)新北用人单位引进异地高级人才证明;(4)与新北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居住在新北区的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可到常州外国语附属双语学校民办学校报名入学。
公办初中采取户籍、居住地对口和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等方式安排学生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一致的学生按学区就近入学,再在区域内统筹安排户籍地与合法固定住所不一致的学生入学。民办初中按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的招生方案实施招生。
初中入学对象为具有新北区户籍的小学毕(修)业生或在本区小学毕(修)业的流动就业创业人员随迁子女。
(2)6月1日至3日,主城区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民办初中招生简章和本人意愿,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别的地方应届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每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
(3)6月15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时公开派位结果。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初中入学以免试、就近为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实际居住地等材料,统一安排学生到学区初中就读,正常的情况下学生家长不要自己到初中联系。
有新北区户籍但在主城区以外的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果要回新北读初中,6月7日至27日期间,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通过招生入学系统,为其完成入学信息采集登记。在现场审核报名材料时间段内,携带户口簿、产权证和学籍卡(由就读小学从学籍系统中打印、盖有学校印章)的原件、复印件,到常州市解放路小学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时间为六月的每周六上午(端午节除外)上午8:30-11:30。
信息采集时遇上问题,又无法在系统填报家长说明中获得帮助解决的,家长可以拔打咨询电线,也可以在现场审核时间到解放路小学现场咨询。
(2)自主报名。6月1日至3日,有报名民办初中意向的本市应届小学毕业生,根据招生简章自主报名。每名学生限报一所民办初中,违反规定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主城区完成招生入学系统信息采集的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入学系统中由监护人为其自主报名。其它地区小学毕业生直接到民办初中办理报名手续。
(3)初中录取。6月15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派位录取结束后当日,民办学校在校园网公布录取学生名单。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答:(1)报名民办初中,必须以家长和学生自愿为前提。同时,家长还必须最大限度地考虑自身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2)凡被民办初中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学生,待当地招生录取结束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3)学生在民办初中就读期间原则上不能转回公办初中就读。家长和学生应慎重报名。
(4)每名学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民办初中。民办初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在全市统一的招生入学系统来进行,报名信息在某所学校一旦确认,其报名的通道便自动关闭,杜绝多头报名现象。
答:双胞胎(多胞胎)子女报名时,其监护人可携带户口簿、出生证等材料,到民办初中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参加电脑随机派位。民办初中在公布报名名单时,会同时公布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名单。若绑定电脑派位,双胞胎(多胞胎)作为一个号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将同时派中或同时派不中。若家长不申请,双胞胎(多胞胎)将与其他普通学生一样分别参加电脑派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