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国家数据局就《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水平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意见》提出,到2029年,数据产业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15%,数据产业体系明显优化,数据技术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跻身世界先进行列,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大幅度的提高,催生一批数智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涌现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企业,数据产业总实力明显地增强,区域聚集和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数据产业作为数字化的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划布局对于推动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意见》在加强数据产业规划布局方面提出,优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结构、促进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数据产业区域聚集三项措施,并设立专栏,明确数据技术和产业重点支持方向,具体有:
数据采集。推动基于5G、物联网等技术的数据实时采集方式创新,支持高精度数据采集、合规采集、自动识别采集等采集技术创新,提升数据采集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数据存储。加快发展闪存存储,推动湖仓池一体、数据编织、数据压缩等技术创新。支持面向数据分类分级管理使用需求,提供全栈数据存储产品和解决方案。
数据治理。推动数据清洗、数据加工、数据标注、数据集成等业态发展,创新数据开发治理一体化模式,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自动化数据处理、数据标注、模型构建、预测分析等领域的应用。
数据分析。全力发展云计算、边缘计算,推进商业智能、数据引擎、数据融合、数据可视化、大数据平台等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支持机器学习、预训练大模型、深度合成服务算法等迭代创新。加速向量数据库、多模态数据分析等实时检索分析技术突破。
数据交易。发展数据流通交易市场,培育数据经纪、数据托管等新业态,提高第三方服务机构专业服务能力。
数据应用。深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领域数据应用,培育“数据即服务”等数据智能应用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支持大模型应用创新发展。大力支持重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建设。
数据安全。支持数据加密、防勒索、容灾备份、数据冗余等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加强多因子身份认证、端到端加密、零信任安全等技术创新,加快突破数据空间、区块链、隐私计算、匿名化等数据可信流通技术,发展监测预警、数据合规检测、等服务业态。
数据基础设施。推动智能芯片、服务器和存储器等持续迭代创新,发展通算、智算和超算,加快网络、算力、数据流通利用、数据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
多元化的经营主体能带来不同的市场视角和竞争策略,从而激发市场活力,推动数据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意见》提出培育多元经营主体,明确了六项具体措施。
培育数据资源企业。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对其合法获取的数据来进行开发利用,培育一批贴近业务需求的行业性数据资源企业。鼓励企业间按照市场化方式授权使用数据、共同分享收益,推动企业跨行业发展。
做强数据技术企业。支持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一批面向数据采集汇聚、计算存储、流通交易、开发利用的技术创新型企业,重点支持原创性引领性数据科学技术创新发展。
扶持数据服务企业。支持企业面向数据流通交易提供专业化服务,重点围绕业务咨询、交易撮合、合规评估、金融服务等方面,培育一批数据服务企业,发展数据流通交易新模式新业态。
做优数据应用企业。支持企业面向“智改数转”、新兴起的产业和全域数字化转型需要,创新应用模式,更好地发挥数据要素价值,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培育一批深刻理解行业特征、高度匹配产业需求的数据应用企业。
发展数据安全企业。支持企业面向数据大范围、高速度、高通量流通的发展的新趋势,研发智能化数据安全产品,全力发展数据可信流通技术,培育一批满足高水平动态安全需求的新型数据安全企业。
壮基础设施企业。支持企业面向数据安全可信交换、高效流通利用,创新基础设施服务解决方案。聚焦一体化算力、公有云、数据空间和低代码平台等,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据基础设施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