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监测查询是农民工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民工监测查询报表体系中,举家外出状况表(N7表)用于计算农民工举家外出和返乡状况,对监测农民工活动状况有及其重要的效果。本文就如安在N7表数据收集过程中引进更多部分行政记载,以补偿单纯根据户籍材料收集数据的缺点,进步N7表数据精度提出新的思路。
在实践查询作业中发现,经过户籍材料收集N7表数据存在四方面缺点。一是公安户籍体系数据与本村实践人口数存在误差。农民工监测查询准则规则,户中有一个16周岁以上的成员具有本村户籍则视为本村户籍户,该户悉数人口归入监测查询,公安户籍数据不包含该部分户籍未迁入本村的人口。二是公安户籍体系数据无法反映举家在外状况。举家外出状况是以户籍人员居住地活动为断定规范,而户籍材料仅反映户籍变化状况,实际中“人在户不在”“户在人不在”“分户不分居”等“人户别离”的状况在乡村十分遍及。三是公安户籍体系数据无法直接反映劳动力状况。依照查询准则要求,劳动力应为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口,户籍体系无法判别其有没有劳动能力。四是公安户籍材料对逝世、出世人口的更新速度落后于农民工季度查询更新的需求。
针对以上问题,经过珠海农民工监测查询小区的实践作业总结,作者觉得,可经过有关部分行政记载改善N7表数据收集办法。
一是使用村委行政记载进步N701户籍数、N702总人口数据精度。以公安户籍体系数据为基准、以村委户口事务处理状况实时更新,一起使用村团体分红、村委推举人名单等记载加以校准。引进村委行政记载,对校准目标数据具有两点优势:一是处理户籍搬迁事务需村委出具证明,可实时把握村内户籍人口变化状况;二是福利分红、村委推举等活动均触及乡民本身利益,参加率高,户籍人口计算较为精准。
二是使用计生部分行政记载进步N711举家外出户数、N712举家外出人口数据精度。使用根据计生信息建立的广东全员人口信息体系,挑选出“户籍在本村”但“居住地不在本城镇”的悉数乡民,再以同一户籍挂号住址进行排序(同一户址人员的可判别为一户),与村户籍人口名册进行穿插比对,剔除非举家外出人员得到开户时点的举家外出户数和人口数。计生部分行政记载为举家外出状况供给了较为精准的数据来历,具有更新及时、查询方便快捷的显着优势。
三是使用人社部分行政记载进步N704查询小区总劳动力、N713举家在外劳动力数据精度。经过人社部分的乡村劳动力资源相关查询表可直接取得本村户籍劳动力总人数,举家在外劳动力人数经过举家在外人口以年纪进行挑选后,与乡村劳动力资源相关查询表进行比对取得。经过人社部分的行政记载校准劳动力相关目标,具有两点优势:一是乡村劳动力资源相关查询表包含村内16周岁以上的悉数人口工作状况,包含无劳动能力残疾人、有劳动能力未从业以及肄业结业学生等集体工作状况,数据精准度较高;二是经过乡村劳动力资源相关查询表,总劳动力人口和举家在外劳动力人口数据获取较为简略。